轉知:「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3701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18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3701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黃聖明(電話:02-77366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