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 優待補助」申請案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1.校內收件至9/24(四)截止。
2.本學期新申請者或轉學生:請檢附申請書正本1份、撫卹令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戶口名簿影本1份、優待名冊正本1份、印領清冊正本一式2份、已繳費收款收據影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為原則)至註冊組辦理。
附件1-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含附件及附表).pdf
附件2-申請書.odt
附件4-印領清冊.odt
附件5-115-1補助標準參照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