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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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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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5940a78f9b18442a207adf4e773360_10921594175_109D2271355-01.pdf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條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