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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一、依據115年11月05日新北教特字第1152176600號函。

二、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2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1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服務群科。

三、兩類簡章開缺名額公告時間如下:

(一)一般類科:115年12月30日(三)前。

(二)服務群科:詳如簡章。

(三)開缺名額皆將依上述期程以公文函知各校,並同步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ec.ntpc.edu.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ntpc.edu.tw)。

四、重要期程詳如簡章。

五、本簡章亦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ec.ntpc.edu.tw),倘對本市適性輔導安置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第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02)2600721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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