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新北府教特字第1141259594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114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三、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瀏覽數: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新北府教特字第1141259594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114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三、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