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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一、依據新北府教特字第1151251490號函、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115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三、申請方式:請於115年8月3日(一)至8月5日(三)下午4時前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線上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

四、檢附新北市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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